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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组对内江市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2  浏览次数:75
核心提示:  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7月30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内江市,对内江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7月30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内江市,对内江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7月31日上午,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回头看”工作启动会,督察组组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安排了“回头看”工作。
  赵乐晨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是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回头看”主要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移交信访问题办理情况、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以及市、县(市、区)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开展督察,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做准备。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康俊代表市委、市政府汇报省环保督察以来内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康俊说,近年来,内江市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初步形成,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38项整改任务、138条整改措施,完成5项任务、22条措施;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301个信访投诉问题,完成整改256个;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319个问题,完成整改298个;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反馈的12个问题,完成整改10个;大气强化督查反馈的94个问题,完成整改90个;水强化督查反馈的111个重点问题,完成整改59个;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察发现的14个问题,完成整改3个。今年1~6月,内江城区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1.6微克/每立方米、46.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2.8%、18.6%;优良天数率76.8%,同比提高5.5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省前列;沱江干流老母滩出境断面水质改善为Ⅲ类,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据了解,此次“回头看”主要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核查、走访问询、调研座谈、案件交办、情况反馈等形式开展。根据调阅资料和掌握的问题线索,将下沉到县(市、区)开展现场核查,并走访不少于4个市级有关部门。督察组进驻结束前,将向内江市委、市政府反馈“回头看”初步情况。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经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审批后,函告内江市委、市政府,主要内容通过省级和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对“回头看”发现的有关问题将实行分类处理,对容易解决的,现场移交移送;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专函专办、挂牌督办、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在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场进驻结束后,由省环境保护督察办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毅主持会议,副市长蒋学东出席会议;市迎接省环保督察“回头看”8个工作组组长,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党工委或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环保局局长,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局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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